(05)宽对的必要
宽对,顾名思义,就是比较宽松的对仗,只要平仄相对、同词性的词相对就
可以了,不讲究词的具体门类。
写诗只讲工对不行,大多数情况离不开宽对。
第一、严格的工对很难,一般也没有必要那样苛求。在不以言害意的前提下
,尽量求工,是必要的。但如求工过切,即会妨害诗意的顺畅表达,甚至由于用
词总是局限于狭窄的范围而造成同义反复。好的工对,往往属于「妙手偶得」,
不是刻意雕凿出来的。
所以多数诗作,用的都是不太严格的工对、邻对(把相邻的门类合用,如把
天文、时令、地理方面的词,合在一起用),还有宽对。即使总体上算工对的对
仗,往往也有少量或个别的字用了宽对。在七言诗句中,前四个字对得较严格,
后三字,特别是最后一个字不讲究的情形,比较常见。
特别是最后一字,连词性都不对的例子,也不少。例如:「不待金门诏,空
持宝剑游。」(李白《寄淮南友人》)
「遥知杨柳是门处,似隔芙蓉无路通。」(刘威《游东湖》)
第二、首联和尾联的对仗,本属可用可不用,如果用对仗,就更允许宽松些
。有不少就是半对半不对。似对非对,这都是可以的。例如:「文章千古事,得
失寸心知。」(杜甫《偶题》)
「君游丹陛已三迁,我泛沧浪欲二年。」(白居易《夜宿江浦》)
「霸祖孤身取二江,子孙多以百城降。」(王安石《金陵怀古》)
第三、错综对,是宽对中的一种现象。出句和对句中,同类相对的词,在位
置上不对应,错了位。例如:「裙拖六幅湘江水,鬓耸巫山一段云。」(李群玉
《杜丞相筵中赠美人》)
第四、流水对。一般对仗,出句和对句的内容是并列的,把两句颠倒过来,
意思仍然说得通。流水对,则是把一件事、一个意思如同流水般地连续说下来,
出句和对句之间有着时空上或因果上的连贯性,互相不能颠倒。例如:「一从归
白舍,不复到青门。」(王维《辋川闲居》)
「山中一夜雨,树杪百重泉。」9王维《送梓州李使君》)
「却看妻子愁何在,漫卷诗书喜欲狂。」(杜甫《闻官军收河南河北》)
「即从巴峡穿巫峡,便下襄阳向洛阳。」(杜甫,同上)
「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。」(陆游《游山西村》)
以上几例,都是对得特别好的流水对。
实际上,流水对与一般并列对仗相比,在字词的选择上,余地更小些,难度
更大些,其中有些字更难免用宽对。
(06)「合掌」之忌一首诗中相邻的两联对仗,句子的结构要避免完全一
样。第一联对仗和第二联对仗,如果结构一样,这种毛病称为「合掌」。例如:
高昌玉蕊会,崇敬牡丹期。
短李芬芳酒,迂辛寂寞诗。
前一联中的「高昌」、「崇敬」是地名,后一联的「短李」、「迂辛」是人
名,总之都是名词,而且都是专用名词。两联都是以专用名词开头,句子后三字
的结构也一样。这就是「合掌」,是对仗之大忌。上面例举的两联中,有四个专
用名词,容易犯合掌的毛病,但高明的诗人有办法规避它。这两联,白居易实际
上是这样写的:
高昌玉蕊会,崇敬牡丹期。
笑劝迂辛酒,闲吟短李诗。
这样一调整,就避开合掌之病了。
还有人认为,一联对仗的出句与对句,意思完全雷同或基本雷同,也叫「合
掌」。如出句用「河」,对句用「川」;出句用「红」,对句用「赤」,出句用
「兵」,对句用「卒」,等等,形成同义反复,亦为「合掌」之弊,应予避忌。
补充一下,律诗对仗除了忌「合掌」外,另一忌,就是句式雷同,以七言例
:颔联是2221结构,颈联就应变通一下,可用1312,或其它结构。另外
,颔联已经有了同一类的词汇,颈联就尽可能避免,别弄的门里,窗边,田头,
屋后在同一首诗里出现。